1.用户报装:收费标准350元/部 (收费依据惠市价字[1993]103号) 办理开户需缴纳初装费及半年管理费(管理费从下个月的第一天计起。(有线电视以同一平面的一套住房为一个主机计量单位;如同一套房中需增接,可申请办理分机,只收工料费,如住户为多层套房或同层多套住房则按多个主机计量单位计算。)
2.用户迁移:收费标准175元/部(收费依据惠价[2001]17号)
3.用户报停:报停期间免收管理费。
4.用户开通:重新启用时须办理开通手续(30元/次)(收费依据惠价[1998]138号)
5.用户缴费:有线电视管理费从2005年2月1日起(每户每月14元调整为每户每月17元,收费按省物价局[2000]18号文规定的收视费标准执行)。在规定时间内不缴交者,每逾期1天,按应缴费的0.5%缴交滞纳金,逾期30天经催缴仍不缴交的,有线电视部门可切断信号,终止服务。(要求恢复信号,需缴齐应缴管理费、滞纳金及新开机费50元/次,收费依据粤价[2000]306号)
| 附表: |
| 部分管理站有线电视收视服务费标准表 |
| 地 区 | 收费标准(元/月/户) |
| 惠环站 | 17 |
| 陈江站 | 17 |
| 沥林站 | 16 |
| 三栋站 | 16 |
| 马安站 | 16 |
| 小金口站 | 16 |
| 汝湖(仍图)站 | 15 |
| 水口站 | 15 |


